新闻资讯  口岸动态  业务中心  通关指南  电子商务  电子物流  企业黄页 会员登录 [新会员注册]
 
  首页->新闻资讯//公告专栏 综合新闻 天津电子口岸资讯 政府资讯 海关资讯 检验检疫局资讯 边检站资讯 海事局资讯 天津港资讯 图片 专题
  新闻资讯-公告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


3/24/2006 10:41:18 AM

  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《关于海船船员培训、考试和发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海船员[2005]416号)的规定,《船员服务簿》签证已不作为行政许可项目,现予取消。因此,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所持《船员服务簿》内页说明第三段所述“持有《船员服务簿》的每个船员,应在每二十四个月至三十六个月的期限内,去《船员服务簿》的签发机关办理一次签证。”的规定同时取消。

    特此公告

专题   禽流感
- 印尼泰国分别再增一起...
- 我国青海省玉树县玛多...
- 农业部公告禁止从苏丹...
- 来自疫情区动物产品禁...
- 5名印尼人感染禽流感...

专题   滨海新区
- 天津与中国海油签署共...
- 基础设施建设为天津滨...
- 2006中国棉业发展...
- 天津滨海新区紧抓发展...
-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生态...

口岸简介 关于我们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
天津电子口岸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TIANJIN ELECTRON PORT DEVELOPMENT CO.,LTD,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