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船公司、船舶代理公司:
在港期间的压舱水排放活动是公认的外来生物入侵的重要途径。为防止外来生物入侵,保护天津港的海洋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,我处将采取措施,进一步加强国际航行船舶压舱水的监管和检测力度,现将有关措施通知如下:
在港期间需要排放压舱水的国际航行船舶,不论是否在本港办理入出境检验检疫手续,都应当在排放前向我处提出排放申请,并提供详实的《船舶压舱水排放申请单》。未经同意擅自排放压舱水的,或提供虚假报告以逃避卫生处理的当事人,我处将按《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》有关条款进行严厉处理,并通知港口当局协同处理。
以上要求自7月1日零时起执行。
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处
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日
注:此通知和排放申请单可在天津电子口岸门户网站下载( www.tjeport.gov.cn)